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推动监管企业 加快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内国资发〔2024〕2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推动监管企业 加快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 神,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监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按照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动监管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的工作 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24年11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动监管 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区科技工 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组织监管企业实施好科技“突围”工程,不 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 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目标,以科技“突围”工程为抓手,坚持和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 竞争力,找准目标定位和突破点位,加快提升监管企业科技创新 能力,推动监管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引领产业升级和高 质量发展。到2025年,国企科创体系更加健全,研发投入强度 大幅增加,引培一批行业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优 势集中、协同互补的创新平台载体,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的科技领军型企业,转化一批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 果,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提供强有力的 科技支撑。
二 、任务举措
(一)集聚创新资源,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1.加强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创新攻关力度, 指导包钢、电力、蒙能、交通等重点企业持续推进落实承担的原 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任务,力争在稀土、大规模储能、氢能、固废 材料高值资源化利用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形成一批原创成果。指 导包钢集团当好“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和稀土产业链链 长,在稀土新材料、永磁电机、合金及应用方面尽快取得重大突 破,高标准打造钢铁、稀土新材料两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指 导电力集团加快大青山实验室建设,积极承接怀柔基地新能源重 点研发项目。指导蒙能集团建立全区首个新能源实验实证实测实 训绿色试验科研基地。指导交通集团发挥好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作用,加快推进北方寒冷地区绿色交通新技术、新材料、新装 备的研发与示范应用。
2.打造“内蒙古国资科创基地”。 联合自治区科技主管部 门,分批次规划建设一批集研发、孵化、转化于一体的国资科创 基地。首批以包钢集团、蒙能集团为主体,建设2家“内蒙古国 资科创基地”。包钢集团以高丰度稀土应用、高性能稀土功能材 料和先进钢铁材料为主攻方向,蒙能集团以清洁能源、煤炭资源 高效利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和新型储能为主攻方向,依托产
业新优势布局创新链,通过建设科创基地,归集提升各类科技资 源配置,引领建立协同作战的创新网络,发挥优势企业对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用2-3年时间大幅提升创新供给 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科技型企业。
3.加大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 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展壮大机制。以研发投入强度在4%以上的48户子企业为重点, 结合企业主责主业和产业需要,“一企一策”指导确定创新主攻 方向,联大联强、加强合作,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 业。结合开展上规专项行动,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破百”、 专精特新企业“倍增”目标,力争用2-3年时间,将高新技术 企业扩增至100户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加至25户左 右。
(二)聚焦产业需求,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攻 关
1.高质量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督促指导电力集团、包钢 集团加快实施“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基地特高压多端直流输电外 送关键技术”、“白云鄂博多金属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集成示 范”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完成包钢、电力、蒙能、交通、
交投承担的自治区级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 提升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绿色环保等领 域的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通过并购重组、产业协同、联合攻关等 方式深度参与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前瞻性战略性新 兴产业营收占比每年至少提升5个百分点。支持包钢集团、蒙能 集团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市场化专业平台,打造一批前瞻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
3.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技术瓶颈 问题,瞄准稀土新材料、碳基新材料、新能源及氢能、新型储能 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监管企业设立研发中 心,专注技术研发,集中力量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 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技术设备升级换代投入,鼓励工业 企业围绕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环境、降低能 耗排放等实施新型技术应用和设备升级换代,力争用2—3年时 间,在重要领域中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核心配套零部件国产 化替代。
4.开展“五小”创新活动。指导监管企业组织开展以“小发 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活
动。围绕技术的更新换代、工艺和设备的革新改造等,广泛征集 企业职工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提升广大职工参与解决企业生产 经营、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五 小”创新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力争涌现出更多适应企业需求的各 方面专业人才,切实激发基层一线的创新潜力,集思广益、汇聚 众智,营造鼓励创新的和谐氛围,聚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依托“蒙科聚”创新驱动 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促进监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 所深度融合,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让企业科技成果更好服务于 市场需求。积极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 应用,鼓励国有企业提供应用场景、试用环境,并先试先用。
(三)深化科技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 动,引导监管企业保持研发投入总量和强度持续稳定提高。到 2025年,自治区国有工业企业研发(R&D)投入强度平均达到3.6% 以上,电网、稀土、钢铁等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以上。 加强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强化研发费用管理,确保研发费用实实在在投 在科研开发上。指导监管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分析,有效减少低效
和不相关投入,不断提高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性技术研究投入占 比。
2.深化实施“科改行动”。支持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集团 矿山研究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内蒙古路桥集团等国家科 改企业探索新型科研管理模式,遴选开展自治区科改企业创建, 以加强技术研发、强化激励约束、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推深做 实科改示范引领。支持监管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科改企业 支持政策,国资委将对科改企业予以工资总额单列管理,在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中予以资金支持,提高经营业绩考核中科技创新指 标考核权重,鼓励监管企业瞄准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强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
3.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加速推进监管企业数字化转型,以 包钢集团智慧工厂、电力集团“数字蒙电”、蒙能集团智慧矿山、 交通集团“蒙马智运”等领域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升 级。支持包钢集团积极参与国家算力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 设。鼓励监管企业加强数据应用,试点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和 入表,推动数据资产化。
4.完善科技管理机制。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模式为 主,在科研组织管理机制上全面推行市场化竞争方式,激发科研
人员创新活力。加强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在引育人才、搭建平台、 研发攻关等方面,建立突出效果导向的机制。探索建立科研经费 监管负面清单,对尽职无主观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更好发挥 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保 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 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将保障青年科 技人才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
(四)创新人才引育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1.用好“英才兴蒙”政策引育科技人才。全面梳理掌握监管 企业科技人才的亟需领域、科研经费保障、培养、薪酬、待遇、 职称评定等需求,对应自治区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 制定工作计划,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获得相关政策支持。根 据“英才兴蒙”政策支持重点,结合企业实际,提前谋划引进和 集聚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一人一策”引进和培养一流科技领 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有针对性地招引国内外顶级科研团队和专家 开展技术攻关。对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 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团队骨干人员,积极支持申报自治区各 类高层次人才评价。鼓励监管企业创新柔性引才方式路径,增开 人才引育“绿色通道”,鼓励以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项
目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引进人才。强化本土人才培养激励,落 实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科技人 才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推动包钢集团、电力集团建立首席专 家。到2025年,重点行业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7%。
2.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遴选试点企业对符合条 件的职务科技成果,赋予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的部分所有权或长期 使用权,原则上赋予科技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比例不高于50%, 赋予科技人员长期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获得许可使
用收益比例不超过30%。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获得的收益 不计入职工薪酬,不计入科技成果占有单位及所在集团公司工资 总 额 。
3.全方位加强科技开放合作。支持监管企业立足资源优势、 产业优势,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黄河流域等 创新高地,拉紧科技创新合作纽带,“以商招商”招引一批有实 力的企业进行深度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 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实施创新平台共享 共建。推动包钢集团做实天津、浙江等人才飞地和科技创新飞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治区国资委对国资国企科技创
新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研究重要事项,推动解决重大问 题。规划发展处建立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定期调度相关企业推 进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二)压实企业责任。各有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 把科技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抓手。要建立“一把 手”抓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将主要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 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科技创新重点企业目录的,要制定 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具体举措、责任主体,结合企业 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评估。继续实施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 增量部分按150%加计的支持政策,对在研发平台建设和科技奖 项评比取得突出成绩的,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对新 设科技型企业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各有关企业要用 足用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各类政策,创造大抓创新、加快创新的 良好氛围。
金融统计
融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