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乌海市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取得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成为我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2022年以来,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孙绍骋书记提出的“要弘扬热情、直爽、豪放的传统,把2400多万内蒙古人民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树立起来”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市相关工作。根据创建条件和我区工作实际,我们向国家报送乌海市作为我区的全国信用示范市。乌海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信用综合指数排名最好成绩为第7位,持续位居全国人口规模100万以下城市、西部地区及自治区第1位;合同履约方面的典型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表扬,并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推广,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指标和政务诚信监测考评中均排名第1位。
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宣传乌海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让我区更多的盟市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同时希望乌海市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为新的起点,乘势而上,创新突破,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让“信用乌海”金字招牌越来越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