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呼市财政局召开2023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李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刘昆部长在2023年第4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共同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英杰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其中蕴含的理财治税道理以及对形势、问题的洞见力和思考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是财政部门必须认真学习、长期坚持、坚决落实的基本工作遵循。作为首府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聚焦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呼市财政局落实“五大任务”及2023年重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根本立足点,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务实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到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重点关注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内容,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工作,切实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会议要求,要开展好呼市财政局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的相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民族政策的相关内容,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宣传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