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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自治区工信厅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3-28 阅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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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205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节综字〔2024〕140号
    成文日期 2024-03-28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2024年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3-2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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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

    节水型企业创建是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转型,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最严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创建力度

    2021年,我区根据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结合自治区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年用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名单,综合形成全区212户工业企业“十四五”时期节水型企业创建名单,要求各盟市分年度完成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57家,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只完成总任务的27%,盟市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创建缓慢,时序进度已严重滞后。为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力度,请结合本盟市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创建方案,组织开展盟市级的创建工作,形成上下协同、分级创建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部门协调

    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要加强部门间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督促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完成“十四五”节水型企业创建目标。

    三、做好2024年创建工作

    各盟市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做好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请于4月26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节水型企业和园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扫描盖章版)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冯晔     0471-4826524

    附件: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1: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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