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财税[2022]8号)有关规定,经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审核, 认定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享受免征企业所 得税的期限为2022年1 月1日-2026年12月31 日,有效期5 年。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要求,加 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应当取消免税资格的情形,及时报告市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呼财税202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