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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信厅】关于锡林郭勒盟昌安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服务站储存库申请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机关: 自治区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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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1-08 阅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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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6-0009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6〕18号
    成文日期 2026-01-08 公文时效

    关于锡林郭勒盟昌安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服务站储存库申请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6-01-08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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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锡林郭勒盟昌安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服务站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锡工信报〔2025〕123号)和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锡林郭勒盟昌安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服务站储存库具备多品种隔间存放的安全条件,同意镶黄旗服务站工业炸药库在3号隔间内增加射孔弹储存品种(3号隔间射孔弹核定存储量1吨),此工业炸药库总计算药量保持20吨不变。同时变更了镶黄旗服务站和其总公司(锡林郭勒盟鑫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销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范围页的核定数量。

    请你局加强安全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法规制度,严格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全过程管理,严禁超量储存,确保安全。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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