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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发文机关: 自治区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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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3-11-24 阅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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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673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公文时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3-11-2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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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202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指导各地积极有序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推动“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打造具有全国、区域引领效应的产业集群,我部组织编制了《“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6日

    政策原文见附件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


    附件下载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2:《“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pdf
    附件下载3:《“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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