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5-0509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节综字〔2025〕5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17 | 公文时效 |
关于全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锂离子电池规范回收。按照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盟市专班审核推荐,确定了全区15家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第一批),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471-4861032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