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财政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内蒙古 和林格尔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认定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 治区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函[2022]608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 年 8 月31 日
附件:091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