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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发改办基础〔2015〕2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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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5-10-13 阅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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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

    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

     

    发改办基础〔2015〕2581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5]30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广佛同城化战略、支持佛山市顺德地区发展、缓解佛山市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同意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7号线一期工程延伸至顺德市陈村北滘地区,线路起自美的大道,经北滘、林头、陈村新城、陈村,接入一期工程起点广州南站,与一期工程贯通运营。线路长13.3公里,设站7座,投资89.63亿元。

      三、请你们督促广州市、佛山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我委。

      特此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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